学生办理学籍信息变更备案手续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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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学籍信息变更备案手续流程 一、办理流程 l 学生至所属二级学院(部)领取并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填写并说明理由,经家长签字同意,按要求出示户口薄、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个人信息变更的证明(盖章)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l 学生所属二级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意见,盖二级学院(部)公章; l 学工处审核并签署意见,盖学工处公章; l 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盖教务处公章; l 审核后的《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备案表》分别由教务处、学工处和二级学院(部)存档并登记学籍信息变更情况。教务处在发布学生学籍信息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 l 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学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时,教务处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国家中职学生管理系统中变更学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变更方为有效。
二、说明 1.本工作流程中所述学生学籍信息主要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等信息。 2.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均需变更时,需在学生办理上述手续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并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更改。 3.为保证学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正常进行,学生学籍信息的变更须在每年9月份前完成备案。学生毕业当学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变更个人信息。 4. 学生入校后变更学籍信息导致入学审批表、学籍档案与变更后的身份资料不一致,学生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不便,故学生申请变更前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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