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学生办理体育课程免修、免考、缓考手续流程 一.办理流程 l 学生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领取并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课程免修、免考、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说明申请办理的类型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 l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盖二级学院(部)公章; l 体育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盖二级学院公章; l 教务处复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教务处公章; l 审核后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课程免修、免考、缓考申请表》分别由教务处、学生所在和承担课程教学的二级学院(部)存档,教务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分别登记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缓考情况,承担课程教学的二级学院(部)将课程免修、免考、缓考情况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二.说明 1.以上手续必须在每学期初(原则上在开学后二周内)或当学期生病治疗结束时或导致课程学习和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后及时办理。如延时到课程考核前、考核时、考核后提出,则申请无效。 2.因学生患病或身体生理原因致无法正常考试者,应提交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有明确文字说明其不宜参加体育活动)。 3. 体育课程原则上不办理课程免修,相关手续的办理中须由学校体育部明确签署“免考(部分免考或换项考试)”或“缓考”的处理意见。 4. 关于以上手续办理的详细要求和说明可见《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缓考等手续办理的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