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学生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手续流程 一.办理流程 l 学生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领取并填写《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说明申请办理的类型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明; l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盖二级学院(部)公章; l 承担课程教学的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盖二级学院公章; l 教务处复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教务处公章; ● 审核后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分别由教务处、学生所在和承担课程教学的二级学院(部)存档,教务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分别登记学生课程免修、免考情况,承担课程教学的二级学院(部)将课程免修、免考情况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二.说明 1.以上手续必须在每学期初(原则上在开学后二周内)或当学期生病治疗结束时或导致课程学习和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后及时办理。如延时到课程考核前、考核时、考核后提出,则申请无效。每次课程免修、免考申请批准后,有效期为当学期。下一学期如欲继续免修、免考,需重新申请。 2.若学生所在和承担课程教学的为同一学院(部),则只需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处签署意见。 3.体育课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按《学生办理体育课程免修、免考、缓考手续流程》执行。 4.关于以上手续办理的详细要求和说明可见《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缓考等手续办理的暂行规定》。 |